2014年6月22日 星期日

101上中國社會史期中考重點(空大)



101上中國社會史(1-3)重點

第一章

☆歷考:何謂家族?由那四個要素構成?
*若以父親為出發,「家」即父親的直系親屬與其配偶,超出此範圍便是「族」。
古代以喪禮五服為限,是以血緣為根據的自然家族。
*家族的定義及要素:
1.男性血緣系統。 
2.以家庭為單位。 
3.聚族及相對穩定居住區。 
4.有組織原則、機構及領導。 

*人類婚姻家庭發展的有那幾個階段? 
※父權家長制衍生過程
1原始群舊石器時代早期→猿人時代無家庭倫理概念
2.血緣家庭,舊石器時代中期→同氏族同輩間之血族群婚
3.亞血緣家庭,舊石器時代晚期到仰韶文化時期→兩氏族間族外群婚,且屬母系氏族
4.仰韶文化後期:對偶家庭→族外群婚漸向對偶婚過渡
5.龍山文化後期→個體家庭→
生產/家務的男/女分工大致完成→個體生產與私有財產提供經濟基礎,促使個體家庭形成。
(社會由母系氏族過渡到父系氏族)
6.家父長制家族

★評量:請描述父權家長制家族的特點。
*父家長制家族特點:
由於生產力進步及人口增加,父系氏族後期,氏族分裂出眾多個體小家庭。
其所結合的組織,即為「父家長家族」,受原來的大父家長的約束。 
1.同一家族祖先的子孫世代聚族而居,同村落,不易他徙。 
2.父權地位確立。 
3.家族開始施貧富分化及局部共財。 
4.婚姻開始以利益為考量。 
5.祖先崇拜及祭祀為重要信仰和精神活動。 

*眾家庭組織為家族,眾家族組織為氏族,眾氏族組織為部落。(父家長制時期的社會組織)
同一男性祖先家庭父家長制家族(族長)父系氏族(氏族長)部落(部落酋長)
以財富為標準,推舉各組織領導人,率領眾家族到眾部落間的戰爭互動。部
落蛻變為按地域劃分區民的「國家政權」,階級社會、私有制度與奴隸制度也
相繼產生,在中國也就是夏、商、周朝。

*夏商周三代不同層次的家族:(由部落蛻變到國家,此時期的家族可分為兩層次)
1.統治者的宗法式家族(化為國家,宗法制度) 
統治階層家族在夏、商、周三代最重要的演變就是「宗法制度」形成。夏政
權建立,代表夏家族統治權擴大和延伸----族長、酋長、王在國家政權中三位一
體。到了商代末期,統治家族進而發展出宗法制度的雛形,在同姓家族中劃分出
直系的大宗與旁系的小宗,逐步形成嫡長子繼承。
周代更形完備,不只透過宗法制度將當時各類各級周姓家族區分為大宗(統
治者)、小宗(被統治者),並在家族內區分嫡長子與別子,規定各類人間的權利、
義務,與宗子繼承。此外透過分封土地,將家族組織與國家行政組織、族權與政
權結合。

★評量:周朝宗法制度的主要內容為何?
※宗法制度下宗子的角色地位:  
1.宗子及他的嫡長子世代繼承宗族的財產和權位,其他宗族成員不得分享。 
2.宗子擁有絕對權威。 
3.只宗子可主持祭祀和占卜。 
4.宗子有處分族人之權。 
5.宗負責團結及維護家族。

2.平民的宗法村社(族長vs里正、里宰、里 ,個體小家庭,也人或人) 
宗族村社又稱農村公舍,封閉性高,離政治中心較遠,又稱「鄙」或「野」,
聚落則稱為「邑」。由同一男性祖先的後代,長期聚居一地,亦有宗法,但不嚴
格。成員以個體小家庭為小範圍的自然經濟單位,整個村社則為大自然經濟單
位,由族長管理,間或有里正等非血緣性領導人統轄一區域眾村社。
村社保留了原始氏族集體勞動、互助等習慣,有明顯階級劃分。村社土地在
統治政權入侵後,由祖先產業轉為國有,因而須向國家納稅。宗族村社是王朝與
各封國主要經濟基礎,提供貢賦和力役。成員社會地位低下,但還算自由。此外,
有共同的慶典與祭祀活動。 

☆評量:試列舉五項宗法式家族組織所以到戰國時代完全瓦解的原因。
*商代興起的宗法式家族組職的到了戰國時期就完全瓦解是因為?
1.官僚制度出現,打破了世卿世碌的政治壟斷,使宗族勢力不再控制政權。
2.在各國互相兼併的過程中,有的國君不再把所獲得的土地和人民分封給同姓宗族或是有大功的異姓宗族,而是實行集權,設立郡和縣,彼官僚為長官,使地方直屬國君,不再以家族組織進行統治。 
3.在過去,宗族的土地在名義上都是公有,才可以進行分封。但春秋中葉以後,土地私有在觀念上和實際上已經相當普遍了。
4.以往國家以家族作為納稅和服役的單位,但自戰國以後,國家政權越過家族直接控制人民,把以往統屬於各自宗族的個體小家庭的人口和財產都登記在國家的戶籍上,直接徵調稅役,即杜正勝所強調的編戶齊民。
5.國家既然以戶口作為賦役的單位,自然希望以增加戶口的方法來增加收入。

*形成個體小家庭的因素: 
1.經濟:商品精濟蓬勃,a.農民棄農從商,不再固守土地,b.加速土地兼併,小農破產流亡。 
2.戰亂、兵役和徭役,人口大量流動,造成家族組織鬆弛。 

 *強宗大族與兩漢政治:
1、漢代的強宗大族:
以地域為主的個體小農家庭之外,尚有血緣關係與家族組織較為嚴密的強宗大族。由春秋戰國到兩漢,強宗大族社會成分逐漸多樣化,包括新舊貴族、官僚與地方勢力,各自擁有政治地位與社會地位,家族制度、組織從上層向下延伸,隨環境不同各有面貌,有一定的民眾性。
強宗大族以莊園為經濟基礎,萌芽於西漢中葉,成熟於東漢,以莊園主親族為核心,圍繞疏族與為求避役的小農為部曲、佃戶,依莊園為生,有強烈人身依附關係,脫離國家戶籍,以莊園主為家長,向其納稅、提供力役
東漢家族組織有共同的祖先祭祀與同宗意識,以會議形式商議族內事務。族長權威極大,身兼數職,族眾則以九族為血緣關係上限,基於「大功同財」與敬宗收族原則互助互動,家族成為利益共同體,彼此負有較強的法律責任。
2、強宗大族與政治的關係
大族擴張兼併土地、隱匿人口、掌控吏治與人才選舉,甚至發展私人武力,鄉里家族化下,家族權力凌駕鄉里權力,與國家利益衝突,成為漢代抗衡中央的力量。西漢初,同時以懷柔、高壓策略,對不合作的豪強採取連坐、族誅、遷徙等手段,武帝更制訂限佔田宅法、阿附豪強法、禁大姓族居等對附豪強法令。元帝弛禁後,豪強又再度擴張。
東漢再度採取打擊豪族的措施,釋放奴婢削減豪族私人力量,以度田清查與限制豪族逾制佔田,重申西漢禁止官吏與豪族勾結之法令,並支持官吏打擊豪強非法行為,然而對願合作的豪族卻懷柔妥協,到了東漢晚期,地方豪強把持鄉里郡縣政權,世家大族在中央形成累世公卿,政權與族權呈現自封建制度崩壞以來的再次結合。

☆作業:兩漢產生了「強宗豪右」、「豪族著姓」,請敘述這些強宗大族的來源為何?
*漢代大宗族的來源: 
1.春秋戰國的舊貴族和官僚。 
2.春秋戰國的舊地方勢力。 
3.漢朝的新興官僚和沒落貴族。 
4.漢朝的新興地方勢力。

★歷考:西漢時期的強宗大族為何與國家利益產生衝突?政府以哪些措施因應?
1.互相通婚,保持血統的純正,自高身價他們佔有大量的土地,役使著無數的小農。
2.挾著雄厚的人力和物力,他們稱霸地方久干涉吏冶,請托盈門,甚至與公權力悍然對坑。
3.地方首長任滿便調走,僚佐則往往是終身制,而且是父死子繼。強宗大族利用這機會把持地方吏治,亙相包庇,中央的政令無法下達。

★歷考*西漢政府對強宗大族的措施: 
1.漢初,遷徙關中。 
2.景帝時,誅殺和分化。 
3.武帝,加緊遷徙,制定法制:a現佔宅法b.阿附豪強法c.禁大姓族居法。 
 ★歷考*東漢光武帝有哪些抑制豪族的措施?是否成功? 
1.釋放奴卑來削減豪族私人力量。 
2.以度田清查和限制豪族的佔田逾制,增國家稅收,揭豪族多佔的土地。 
3.重申西漢禁止官吏與豪強勾結的法令。 
4.支持官吏打擊豪強的非法行為。 
 *東漢家族組織的特點: 
1.有共同祭祀祖先的活動。 
2.以會議形式商量家族或個別族人的大事。 
3.在平時,族長身兼數職,有極大的權威。 

☆歷考:世家大族盤根錯節,影響中國政治甚鉅,三國時代曹操掌政,為鞏固政權,他如何對付舊有的世族勢力?
*曹操的抑制豪族措施: 
1.重申法規,對付不法豪強,如「抑兼併令」和「整齊風俗令」等。 
2.屢次求賢,標舉用人唯才,不問出身。 
3.派遣能員到各地清算不守號令的大族。 
4.他雖不得不依重滿朝累世公卿,但也不惜誅殺異己的名人和朝士,限其權力。 

☆作業:九品中正制下的世家產生為何?請簡述南北朝期間北方士族與南方士族演變
*九品中正制下的世家士族
曹操為掌握東漢政權,著手打擊世家大族;曹丕篡漢後,卻選擇拉攏世族,放任其占田、隱蔽人口,甚至利用當時授官法「九品中正制」壟斷中央與地方政權。        
九品中正制基本上是在地方各級行政單位設立中正官,負責將所屬地方人仕評定為九個品級,上報到中央,由吏部授官。中正官大都出自「著姓士族」,由他們評定的人物,自然是「上品無賽門,下品無勢族」了。
世族掌控朝政,最後發動政變建立西晉,除九品中正制外更頒佈占田蔭戶制,免除受蔭者對國家的義務,從制度保證世族政治、經濟特權,被稱為門閥政治
縱觀魏晉南北朝,無論南北,主政者皆以保障政治經濟特權拉攏在地世族,並打擊其他大族,以求政權穩固。世族間則相互鬥爭,控制也破壞地方社會。武裝化是東漢到魏晉南北朝的特色,地方家族以族長為宗主,結「塢堡」聚居自保,既在政局混亂下,以「宗主督護制」代替地方基層政權維護秩序,一方面也形成國家割據分裂的原因。
()北方士族:(1)地位由皇帝認可(2)維持大家族型態(3)國家計口授田
(4)講究經學,注重門閥婚宦
()南方士族:(1)政治力無法左右的社會地位(2)趨向小家庭
(3)各家族蔭佔田地(4)家風獨特。

自評:魏晉南北朝家族組織除承繼東漢時期特色外有何發展?試列舉並說明之。
*魏晉南北朝家族組織的特點: 魏晉南北朝家族,除承繼東漢時期特色外:
1、強調家訓、家法及其實踐:東漢世家大族以精於文學經術、儒學倫理的士林之家為主,「士族化」使其集政治、經濟、文化為一身,形成特殊門風,有別於一般宗族,且藉由家訓、家法以保持家族政治、社會地位。
2
、等級化加劇:九品中正制以仕宦為品評標準,導致家族等級化、世襲化加劇。以族為中心的第級社會結構下,平民家族較有組織,甚至也以族類等級彼此區別。族決定了個人政治、社會地位與婚姻。
3
、譜牒學興起:應合社會與國家選官重視門第出身,官、私譜牒學興起。依功能可分為家傳、家譜(單姓族譜)及官修簿狀、譜籍等形式。官修譜牒在選舉授官時用以稽考出身門第;私修家譜凝聚家族成員,防止外人冒充,分別族內房份,最要作為婚姻依據。

*魏晉南北朝譜牒的三種型式: 
1.家傳:大體上是家族名人的合傳。 
2.家譜:每家每族一本,以家族世系為脈絡,串起族眾,以證明血緣關係。 
作用有四:A.強調家族成員一體感。 B.防外人冒充。 
C.分別族內房分。       D.作為婚姻門當戶對的根據。 
3.簿狀、譜籍:是官方修譔的,作為選舉及授官憑藉用。 

*隋唐時舊世家大族衰退的原因: 
1.隋朝前後的戰亂與政治鬥爭使世族一蹶不振:南朝多遭屠戮,北方則由關隴集團取得政權,然而文化與社會聲望卻仍不敵山東士族
2.世族譜的重修與士族範圍的擴大:為貶抑舊士族,唐代三次重修士族譜,希望以官爵取代門第,壓抑削弱舊士族勢力。此舉擴大了士族範圍,淡化了舊士族特殊性。 
3.科舉制取代九品中正制:標榜公平競爭、用人唯才、不問門第。科舉制促使士族居地與地望分離,進士階層興起打破士族政治優勢,拉進士、庶文化距離。  
4.門地婚姻的鬆弛。 
5.戰亂:戰亂則真正摧毀士族。經歷安史之亂、唐末黃巢之亂及五代混戰,公卿之族逃喪,譜牒亡佚,世系難以稽考,士族制難復

★作業:唐代對山東士族的抑制為何?試以修士族譜、科舉制來論述
★自評:唐代帝王為何要貶抑舊士族?又採取哪些策略達到貶抑舊士族、培植新士族的目的?
※唐代三次修訂士族譜,試述其原因、過程、目的和標準。 
1.是太宗時修的《氏族志》,由政府收集天下士族譜加以考:訂,辨別真偽,分全國上族為九等。
2. 是高宗和武后時修的《姓氏錄》,標準是「得五品官者,皆升士流」,連以往與,士族格格不入、目不識丁的士卒也因為軍功而入譜,不但擴大了士族的範圍,而且有著能者得之的意味,表示士族並沒有那麼了不起。
3.是中宗時修的《姓系錄》,除了舊籍所載五品以上之家外,以「德、功、時望」為標準,又增加了大批的新士族完全打破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界限。

☆歷考:科舉制度取代九品中正制,對士族發生何種影響?
☆歷考:試論科舉制度對世家大族有什麼影響?
*科舉制度對世家大族的影響: 
().促使世族居地與地望分離: 
A.中正官遭廢除 
B.官吏選用權由地方士族轉至中央吏部。 
C.大批士族遷居長安和洛陽,造成居地與地望分離。 
D.反造成庶族及異族人物和文化崛起機會。 
().進士階層興起打破世族政治優勢。 
A.擴大科舉和推薦範圍以吸收新進以培養自己實力。 
B.與舊士族爭雄。 C.打破憑門地出仕的特權。 D.拉進士庶文化距離。 

★★歷考:試說明宋以前的中國家族有何特點?
*宋以前家族的特點: 
1.家族生成基於血緣。 
2.家族與政治密不可分。 
3.家族組織主要是指統治階層的家族組織。 
4.政權與家族的關係是雙重的。 
5.家族為維優越地位,在政、經、社及文化都採攏斷手段,如九品中正制和門地等級制。 

*周代宗族與魏晉南北朝世族比較
1、相同點:
1)與政治關係密切,擁有政治權利,且能世代承襲。
2)同時掌握政治、經濟、社會三種權力。
2、相異點:
1)周代宗族即統治者,魏晉南北朝世族則臣屬於皇帝。
2)周代宗族結構與政治結構相結合;魏晉南北朝家族分支,不具有階層意義,也不構成政治結構分層。
基於上述異同,故將周代稱為「封建社會」,而稱魏晉南北朝為「變相封建勢力」。

★歷考:從宋至清的家族有哪些值得注意的特色?
1.從宋到清,是中國歷史上家族組織普遍化、平民化。
2.一般家庭在五口左右。
3.當個別家庭與其他直屬血緣家庭發生「有組織性」關係時,稱為「家族關係」,否則僅稱為「血緣關係」。組織包括領導層、譜系、規範、共同財產等,
4.隨家族性質、設計與時空環境,全國各地各有異同。
5.即使在家族中,個別家庭亦有不同處境,在上由少數家庭構成領導層,中層為一般自給自足家庭,向上或向下流動機會較大,最下層是經濟上十分依賴上層的依附層,幾乎是社會縮影。
6.科舉制度推行後,世家大族縱然出仕,也不容易壟斷中央的政治,但有能力干預地方政治。


第二章 從宋到清的家族

★歷考:從宋到清構成家族組織有六個要素,試舉其中五項,並作說明。
*從宋到清家族組織的要素: 
1.領導階層:常是族中士大夫及財力雄厚者。 
2.族譜:五服之內。 
3.族規:規範族人思想及行為,加強族人團結力,效力甚於國家公法。 
4.祀祖:特色:A.祭祀世數增加 B.祠堂的出現。 
5.族產:都由本族士大夫和較富裕者拿私產創設(公產) 
6.參輿地方事務: 

*家族的各種型態,趙鼎((家訓筆錄))取材來源: 
1.「核心家庭」即由父母和其為成年子女組成。 
2.「主幹家庭」由祖... 直系三代所組成。 
3.「共祖家庭」含及伯叔以及其子女組成,或稱直系家庭。 

★歷考:試簡述宋代的主要家族型態,以及明清時代福建地區宗族組織的類型。
*宋代主要家庭型態:  
1.共祖家庭()(同居共財)共居、共產、平均擁有及消費。共財原則較同居為要,是共祖家庭必要條件,但程度隨家庭規模有別。維持要件:a.豐厚的經濟基礎。b.嚴格的財產管理法。c.設居家禮法以便管理,家長有絕對權威。
2.聚族而居:(別籍異財但聚居)。同祖先家庭,雖不斷別籍異財,為獨立法律單位,但仍世代聚居。

★作業:從宋到清家族組織的要素中,試以南宋趙鼎為例,對族長、族祭與族產等方面加以論述
*宋代士人家族趙鼎所著<<家訓筆錄>>所構想的家族未來,分析其家族組織設計。可分作三方面:一、家族的領導層  二、家族祭祀及其功能   三、家族財產
一、家族的領導層:
由「主家者」、「次人」、「眾議」構成,主家者與次人主持家務,眾議監督,確保其公正無私相輔相成,互相制衡,採取「公共商量」,家族財務原則由整個領導層而非主家者或次人控制。
※主家者:族長,根據年齡決定,一人
※族長任務:
1、主管家事:(1)維持家風 (2)主持祭祀 (3)主持婚禮
2、掌管族產收入、支出:除宋代已發展之大地主田業管理制度外規定由族外人專門管理。
1)「主家者」需會同各房房長核對帳目
2)挑選族外專門管理人,投資決策
3<<家訓筆錄>>內各種規定之執行者,規定之外,非常性開支之決策者。
※次人:主家者之副手,數人,實際工作由次人負責。
※眾議:各房房長 
★歷考:試說明「祭祖」的主要類型,及為何會對家族凝聚力起作用?
二、家族祭祀和其功能
1、目的:全族參與強化同宗意識,促進人際關係達到收族之效。
2、種類:歲享,朔望祭(合祭),遠祭。
3、場所:(1)影堂:祭祀,舉行家族重要事件(2)墓地:以趙氏而言,其為以墳壟為向心點之聚居家族,族墓為世代全族聚首地。
★歷考:趙鼎家族為例,敘述宋代家族如何藉經營和管理族產以維繫家族聚居和經濟利益?
三、家族財產
以「提供族人永遠的經濟利益」,為促使身份地位不同的族人繼續聚居。趙鼎設計中採取二方式:
1、建立義莊型態之家族共產。
1)族產管理:
a、建立獨立管理系統,由族外人管理。
b、明訂族產交收手續,立例保護主管人,避免族人干預。
c、不得私相授受,立訂違規懲處。
d、聚集族人在主屋中進行,親自簽押,防止冒領且事後核對。
(2)給付對象:
a、在一同居住與親骨肉(女婿外孫同居者也包括)前提下,以實際口數為給付單位。
b、給付目的部份為了支持舉業,因此當「違反同居住原則」或「上任為官」後,不再發給。
3)用途:
a、經常性支出:日常生活費用,包括教育與參加科舉考試費用,各家自行安排。 各種管理人員薪資   b、非常性支出。
2、各房不動產不許分割
著眼在「族」之維持,各房房地產總收益只增不減,一旦成為遺產的不動產,自動轉為承受者之共產,只能收取租課利益,不能瓜分變賣,有穩定以致於加強家族經濟基礎的作用。

*趙鼎如何維持家族的永久利益: 
1.別立族產一體均霑。 
2.各房不動產不許分割。 

<<家訓筆錄>>諸構想之功能:針對家族時常產生的離心力,促生向心力。
() 以合議制開放領導階層,增加參與感。防止→各房未參與族務,領導層為少數精英壟斷。
() 成立義莊解決族內共同重要支出,規定必須同處居住方能支領義莊收益。防止→族人貧富懸疏,貧者淪為富者佃農或遷居。
() 不動產不得分割。防止→財產爭訟,導致分家。
() 各房可個自置產,無須與族人分享私財。防止→精英難與一般族眾共財。
() 強調族祭,經常性增強族人同宗意識,促進人際關係。防止→血緣關係淡化

*宋以後宗族制度新發展形成的原因: 
1.理學家的提倡:張載、程頤、朱熹。 
2.朝廷的扶助:A.精神上表 B.物質上獎勵 C.法律上保護。 

*宋以後宗族組織形成五要素: 
1.祠堂的建築:家族組織中心,祭祀、會議、執法所在,象徵家族權威與血緣關係。
2.族田的購置:分祭田、義田及義學田。 族產大規模發展,家族經濟功能增強,財產成為鄉族共有,助長「泛家族主義」。
3.族譜的修膳:有助增強家族向心力,確立家族社會地位,進而促進家族制度發展,可視為近世家族成熟與否的標記。
4、領導層的成立
1)精神系統:由各支房長輩(宗子)組成,進行祖先祭祀。
功能系統:由仕紳與知識份子組成,管理實質性事務。
2)家法族規:
a、管理家族受制於族規和家範及「敬宗收族」精神。
b、族規、家範為民間重視,私法重於國家公法,國家法律失去約束社會效能。
c、促進民間家族制度發展,使運作制度化。
5、對外關係
1)與官方:宋明以來,家族制度發展興盛,後因官方對民間基層社會統治控制能力下降,地方仕紳與家族勢力上揚,家族自治與割據勢力凸顯,家族組織趨向政治化、地域化。
2)與地方鄉族
a、合作:基於地緣關係之共同利益,合作管理地方事務。鄉族對地方事務控制管理,為基層社會自治化之擴展。
b、衝突:爭奪地方控制權與經濟利益,雖造成地方社會不安,又有助族人對家族組織之認同與需要,促進內部團結,維護家族對地方社會控制權。
c、通婚

*明清時期家族型態,基本延續宋元時期,且呈現三新特徵
A.宗族制度民眾化,士人和平民建立家廟宗祠者頗多。 
B宗族群體結構性膨脹與組織化。
C.宗族的政治化及政權互相加強。 

*明清福建地區家族制度化形成原因: 
1.歷史的淵源:(1)中原人口避難入閩。(2)北方士民文明優越感。(3)移民與土著、移民與移民之間競爭。
2.社會的變遷:缺乏法律秩序的經濟活動,造成社會不安,福建民間家族組織以家族互助面對社會動盪,商品經濟則提供了經濟條件。

*家族的基本類型:
依家族成員社會關係及其特有行為規則,家族組織可區分為不同類型,其中應包括「家庭」及「宗族」二社會實體。
1、家庭方面:
1)依分家時機不同,而有小家庭、大家庭、不完整家庭三類型。
2)據福建分家習俗,其家庭結構成長極限主要為直系家庭與聯合家庭。
3)在小家庭到大家庭的雙向動態平行中,週期性家庭裂變促使「繼承式宗族」成為穩定、持久的協作方式。
2、宗族組織:
1)繼承式:
a、以血緣關係為基礎。
b、藉助宗祧、戶籍及祖產共同繼承,保持族人密切關係。
c、主要功能為傳宗接代。
d、可能隨血緣關係淡化,轉為依附式或合同式宗族。
2)依附式:
a、以地緣關係為基礎。
b、族人間權利義務取決於相互支配或依附關係。
c、主要功能在社會動亂及國家政權削弱時,聚族自保。
d、族眾矛盾多而不可協調,需要財力與權威支持。
3)合同式:
a、以平等互利為基礎。
b、在族人對公共事業共同投資的利益關係下形成。
c、在商品經濟程度高、社會流動大的環境中,最能滿足現實需要。

★歷考作業:試簡述宋代的主要家族型態,以及明清時代福建地區宗族組織的類型。
*明清宗族組織的類型: 
1.繼承式:以血緣關係為基楚,族人的權利與義務取決於各自的繼嗣關係。 
2.依付式:族人間的權利及義務取決於相互支配或依附關係。 
3.合同式:建立在平等互利基楚上,主要對某些公共事業的共同投資有關。 

*演變趨勢:
在相對穩定和閉塞的環境中,一般經由分家形成繼承式家族,分化且重新組合後,則見發展為依附式或合同式家族,如福建西北地區;但戰亂或移民地區,則可能反向發展,或出現變異型態,如福建東南沿海地區。

*明清福建地區家族組織的內部發展: 
1.祠堂的分化。 2.家譜編譔更普遍。 3.族產更加發展。 4.領導階層(族長)權力的加強。 

 *明清福建地區家族組織的對外關係: 
1.與官府(政治)的關係。 
2.鄉族之間的關係。 
3.家族組織的擴大與分裂。 
4.家族外植:自然條件限制、族人職業分工多樣化,成為家族外植和人口遷移的條件。

★歷考:明清時代,福建地區的家族大都聚族而居,但為何大量向外移民後,仍然維持家族勢力?
*福建地區大量向外移民後,仍維持家族勢力的原因: 
1.外移族人結成同鄉同族的小圈圈。 
2.與原來家族保持聯繫。 

★歷考:試分析明清時期家族組織對社會變遷的影響。
*福建家族組織對社會變遷的影響:
1、文化:除肇基始祖及近親祖先外,僅祭祀對家族有貢獻者,祭祀對象與祭祀目的都帶有功利色彩,且出現宗法倫理庶民化,連帶影響福建民間信仰。此外,由於寺廟與家祠結合鄉族宗教活動也反應鄉族間和諧與衝突。
2、家族教育:明清以來,大量族塾、族學興辦,對擴展民間基礎教育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3、家族祭祀、迎神賽會和地方戲劇相結合,文化娛樂加強家族團結,也是表現家族地位與威望之手段。
4、士紳文化與流氓文化相輔相成。
5、建築:家族自衛武裝風氣盛行,形成家族血緣為主、地緣為輔之割據色彩,而有「土堡」興築。除顯示封閉性,家族利用土堡械鬥,也成為清代福建嚴重社會問題。

*福建地區祭祖的特色: 
1.功利色彩:祭祀對家族有貢獻的祖先。 
2.宗法倫理庶民化 無大小宗之別。 

*福建地區家族發展的動因: 
1.外部動因:A.政府對民間控制力的降低。 B.商品經濟的繁榮。 
2.內部動因: 無論在家族內階級問題、組織觀念、經濟型態、家族對官府或其他家族等對外關係上,家族組織運作同時包括合作、牽制甚至對抗的矛盾,然而也因此保有可塑彈性,能適應外部社會變化。

*從宋到清家族的特色: 
1.是中國史上家族組織普遍化或平民化的時代。 
2.除少數上層社會的家庭和更少數的累世同居共財的平民家庭是人口較多外,當時家庭一般是五口左右。 
3.就狹義或社會研究言之,當個別的家庭與其他有著直屬血緣關係的家庭發生「有組織性」的關係時,稱「家族」關係,否則稱為血緣關係。 
4.如何組織起來,有各種考慮因素和原因,含領袖人物設計、跟隨一定模式、配合家族的性質(士、農、工、兵、商或原住民、移民等)、彼此模仿和客關環境的影響。 
5.個別家庭在家族關係中有不同的處境。 
6.自科舉制度推行後,世家大族縱然出仕,也不易攏斷中央政治,但仍有足夠能力干預的方的政治。 

*家族觀念對社會的影響:
在上層士大夫間可能發展為朋黨,在下層民眾間,則逐漸演變出會黨組織,如會館、行會。明清時期家族組織中,已蘊含了其他各種社會組織的發展機制,而明清時期的家族組織,也已超越傳統親屬關係,吸收了足以適應社會關係的組織原則。

*科舉實施後對家族發展的影響:
1、「富不過三代」、「耕讀傳家」:科舉成為個人入仕主要途徑後,與家族興衰關係密切,土地(經濟)和教育同為決定家族發展重要因素。
2、家族謀求發展的可能策略:透過科舉改變家族社會地位,需要長期而大量的投資,一般家庭需要先累積經濟資本,才能策略性培養一名子弟業舉,由其他手足繼續經營產業以為持家計。家族在舉業上獲得經驗與基礎,入仕者則致力擴展關係網絡,經營產業。男性任官、讀書,子侄輩接受教育,從事舉業,女性則負起維持門戶、教育子弟的責任。順利則進而藉由締結婚姻關係,擴大社會網絡,各代仍透過讀書入仕維持或提升家族社會地位。



第三章 讀書、考試及出仕


*中國古代教育基本情況:
1.中國古代教育,一為教化,一為培養人才治理國家。
2.教育單位大致可分為官學與私學,數量和素質歷代不同,但教學內容多重疊,皆為「入仕」作準備。
3.中國教育基本以「學而優則仕」為目標,由國家決定為官所需知識,據以制訂考試標準,全國奉行。
4.唐代之後,科舉制度盛行,改變了入仕途徑,也促成日後官學、私學、科舉三位一體的中國教育特色。

☆歷考:中國正式官辦教育始於何時?其原因為何?
*中國正式官辦教育的開始及原因:漢武帝設「 博士弟子員」原因: 
1.官教主張由已久,高祖夏詔求賢,但仍看不起傳統學問。 
2.為國舉才。 

★歷考:漢武帝尊崇儒學,獨置五經博士,所謂儒學五經,所指為何?
*漢代官學教育
 一、漢初官吏來源有三:A 蔭子(父官大護子)B.試吏(官僚中舉才)C.納貲(賣官)D.承認博士私人以經術教授的博士弟子員,具有官吏資格 
 二、博士弟子員的授課內容:<詩>、<書>、<禮>、<易>、<春秋>。 
三、王莽對中國教育貢獻: 
1.完成成帝之志,在長安西北創太學… 
2.將官學向全國推廣。郡國稱學、 縣道邑:校、縣:辛、聚:序。 
※漢廷在洛陽建立太學,是第一個正式教育學生的學區,博士弟子因此又稱太學生。

★歷考:魏晉南北朝時期,世家大族憑著九品中正制入仕,喜歡的不是六經而是玄學。盛於南朝,合稱「三玄」者為何?
*魏晉士族流行的學說及背景因: 
()玄學:(老子)、(莊子)、(周易) 
()背景: 1.對儒學反動。 2.對政局不安反應。 3.對經學訓詁反動。4.對時亂反響。 

*隋代對中國教育和考試有何創新及影響? 
()、創新: 1.增設科目(書、律及算學) 2.廣設學校。 3.設進士科以策問取士。 

★歷考、作業:唐代科舉考試,各種科目的考試格式(方式)主要有那四種?
*唐代科考各種考試格式: 
1.帖經:經書掩露一行,中間帖遮3,要考生寫出。 
2.墨義:經義問答題。 
3.策問:如今日考古題。 
4.詩賦:通用文體,考生易寫,考官易看。詩賦超過策問,成為最重要的錄取標準
 ※科舉及第只是得到任官資格,必須通過吏部「身、言、書、判」的銓試,才能授官。

★歷考:唐代科考及第之後,只是取得做官的資格,尚須通過吏部的銓試,才能排隊授官。吏部試的標準有那四種?(4) 並請就該四種標準分別作簡單說明。
*唐代吏部詮試的標準: 
1.身:體貌要豐偉。 2.言:要言辭辨正。 3.書:要楷法遒美。 4.判:要文理優長。 

*唐代的學校:
1.教育制度詳備,由郡到鄉皆設官學,置有經學博士、助教及學生;中央有六學二館。
※六學為國學、太學、四門學、書學、算學、律學,分別教授經術與專門之學;
※二館為弘文館、崇文館,納貴冑名儒,除撰著文史、掌理圖籍,有商議、諮政功能。
2.藩鄰亦相繼派員入唐求學。唐代雖期以官學取代私學,但在安史之亂後,國家殘破無力恢復各級官學,且當時人以科舉為尚,官學教育日漸凋零

*五代十國的教育:
1.五代十國雖戰亂頻繁,但因科舉有籠絡人才作用,幾乎沒有間斷,此時考科以明經為多。
2.此時教育文化最具貢獻之處,在印刷術的發展,士人讀書由手鈔本轉為刻本,為宋代文化發達提供了助益。

*宋重振科舉原因: 
1.認為鄉舉里選察舉制不可靠。 
2.推行文治:重文輕武。 
3.網羅賢才。 

★歷考:科舉制度始於隋唐,至宋大備,試述宋代科舉的特點。
*宋代科舉特點: 
1、中舉名額大增,且開後世恩科之例。
2、中舉後即可依等第高下授官。
3、透過制度設計,使科舉考試力求公正。
4、加設殿試,以「天子門生」取代考官考生間「座主門生」關係。 

★歷考:科舉為取士制度,對於培養人才的教育制度,宋代士大夫也曾留意,而有三次興學之舉,試簡述之。
*宋代的三次興學(改革教育) 
1.宋仁宗時,范仲淹等:提出科舉必須與學校結合,方能察舉士德,各州縣始立學
2.神宗時,王安石: 改科舉內容為經義與策論、全國各州皆立學、給田養士、在中央實施太學三舍法,王安石的改革提高了學校地位,且打破科舉約束。
3.徽宗時:試圖延續王安石變法政策且加以擴大,取消科舉,僅由官學取士,但後因政爭多次更改,到宋室南渡,更以王安石變法為北宋亡國根源,學校、科舉一切恢復舊制,不敢妄有變動。

*書院興起:
1.書院源於唐代,為官方藏書、校書處。唐末五代,書院受佛教禪林精舍影響成立,補充此時官學之不足。
2.北宋初官學尚不發達,教育功能寄於私學;而後書院不敵官學與科舉而衰落。
3.到南宋書院以流於形式。直到朱熹等人復興,主張為教育而讀書,以科舉為餘事,反科舉官僚主義成為書院復興之後的特色。此外,書院也成為反對權相、政治腐敗的發聲地。

★作業:宋代王安石變法時,對科舉考試的科目、內容有那些變革?
*王對宋人才不足的分析理由及建議改正方法: 
().理由: 1.學校制度敗壞。 2.學與用相違。 3.考試科目不對。 
().建議改正方法: 
1.治標:改革科舉,不考詩賦鐵經墨義,只考經義策論,經義不再背訟墨寫或計較章句,而是發揮經典的微言大義。又要試明法,讓士子學法律。 
2.治本:是改革學制。 

*元代科舉特點: 元代君主相當重視文治,對科舉與教育都十分留意
1.地方教育設專官:叫儒學提舉司,此是有史來創舉。 
2.教育經費有保障:由政府撥給學校以養士。 
3.加強初級教育: 
4.書院官學化:私人講學化暗為明及由政府委任書院的主持。 
※元代將科舉依社會四等人劃分,將科舉分為蒙古與色目人、漢人與南人兩組。同樣將經過鄉試、會試及殿試,寬嚴不同,但都以四書為主,以朱熹集注為依歸。

*明代科舉文化:
1.明太祖為籠絡人心,並獲得人才以填補吏員空缺,重開科舉,規定三年一考。
2.考試分郡試、鄉試、會試、殿試四階段。
3.優秀者入翰林院任庶吉士,作為宰輔儲備,或入政府各部門擔任觀政進士,以熟悉政務。
4.明代除科舉外,尚有太學、薦舉、恩蔭,唯科舉進士科被視為正途。然而,科舉背後卻隱藏科舉考試著重八股文,使教育空疏與作弊的弊端。

*明代的學校
1.學生人數大增,素質卻漸低落。
2.中央國子監成為官員預備所,生員入學,除為參加科舉,也為利用各科部見習,取得補吏資格。
3.地方州郡學亦被視為應舉初步,士人漸失求學理想。

*清代科舉考試四階段: 
1.童試(秀才或生員) 
2.鄉試(舉人) 
3.會試(貢士或中試進士) 
4.殿試(進士) 

※清代承襲明代,考試制度更為周延、繁多。鴉片戰爭後,受到西方衝擊,多數人仍不願放棄科舉。直到八國聯軍之後,才堅定清廷改革決心,於西元1906年正式廢止科舉。科舉制度前後共維持1318年。

★歷考:鴉片戰後,中國在滿清時期進行教育改革,試略分析其內容及演變影響
*清代的學校:
1、傳統官學:國家設官學,一則將官學視作科舉預備所,一則籠絡士人。士人入官學,多也僅為取得晉身資格與生員津貼。
2、新式教育之始:(教育的改革)
1)鴉片戰爭、英法聯軍之後----技術學習階段,「師夷長技以制夷」。
a、學習外國語言:僅在語言學習,未擴及學術。b、派幼童留學。
c、學習外國技術:限於軍事層面,狹隘且片面。d、軍事教育。
2)甲午戰爭之後----由技術轉治術,中西並重。此時所設官學為現代教育和學制的前身。

★歷考:試以科學制度為界,說明在科舉盛行之前和科舉盛行後,中國教育史的概況分別為何?
*以科舉制度為分野,之前及之後中國教育史的特色: 
1.之前:受教育是上層社會的權力,學「當官」,較少功利主義。 
2.之後:布衣卿相,讀書為「求官」。 

★歷考:課本第三章末檢討中國過去的教育和科舉,認為問題發生在那四方面 
*中國教育與科舉的問題發生在哪幾方面: 
1.讀書人以出仕為目的,對其他行業不垂青,以為是屈就。 
2.各種選士方法中,科舉視為「正途」出身.是讀書人唯一出路。 
3.科舉考試雖完備,考試內容卻日驅呆板、形式化及`不切實際。 
4.科舉內容僵化,政府要負最大責任。

★歷考:科舉制度在中國實行了一千餘年,試述其優點與弊病。
*科舉制度的利弊檢討
(一)利的方面:
1、打破政治權力壟斷,建立下層向上層流動管道。
2、提供相當程度的公平競爭機會。
3、擴大國家吸收人才的來源,保持國家的代表性與官僚體系水準。
4、帶動教育普及,提高對教育的重視,也提昇了整體文化水平。
(二)弊的方面
1、考試內容不切實際,使士子學用相違。
2、考試與任官關係太過緊密,阻礙其他領域發展。
3、造成「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心理。
4、科舉被視為入仕「正途」,形成士人僅為考科舉而讀書的狀況。

★歷考:漢代政府用人,儒生與文吏有「學用相違」的現象,試析其因?P92
1.儒生雖飽讀先王經典,但不習律令,才能不合世用。
2.文吏自幼仗熟讀律令,習於行政,擅長公文,很切實用。
3.重德不重才,或重人治不重法治。


★歷考:鴉片戰爭後中國推動教育改革,包括習外語、派遣學生至外國留學、學習外國技術與軍事教育等,但成效不彰。光緒朝刑部侍郎李瑞棻曾加檢討,請問李瑞棻的看法為何?你的看法如何?P119
*失敗原因:
1.只知學習外國語文,「而於治國之道,富強之原,一切要書,多未肄及」
2.學堂沒有專門分科,學不專精。
3.是沒有儀器試驗和游歷考察,流於空談。
4.出仕仍靠科舉,俊秀士子不入學館。
5.學館寥寥無幾,學生又少。
建議:
自京師以至各省府州縣皆設學堂,程度由淺入深,不過他仍以為畢業生應該予以出身,一如常官,仍是教育與出仕合一。

★歷考:試以你個人的家族資料,以三代為限,以課本所示為本,繪出你的家
族型態圖(不得標出姓名,以稱謂表示即可)20%






★歷考:試分別說明家族祭祀活動「歲享」與「朔望祭」的異、同。
參考答案:p52
A.歲享:這種全族的祭祀又稱時享,可在春分夏至秋分冬至舉行,由族長主持,行禮後會食。
B.朔望祭(合祭):通常有兩種,一是構成家族的個別家庭,每逢朔望祭祀摎系祖先,所謂「兄弟同居則合享,異居則分祭。」;二是好像歲享一樣,全族在朔望祭拜祖先,但儀式較歲享簡單。
相同:1.行禮後會食 2. 全族在朔望祭拜祖先
異:1. 歲享由族長主持,而望祭有分個別家庭及全族的祭祀

*中國歷代私學的發展與特色..
(一)初級私學:小學教育
1.以識字、書法、背誦字書入門,進而學習《孝經》、《論語》等,以記誦為主。在科舉制度實行前,完成小學教育後,即可擔任小吏等工作謀生。欲謀求官職,則須專研一經。
2.科舉制度實施後,小學教育轉向以準備科舉為依歸,可分為教館(坐館)、家塾(私塾)以及義學(義塾)等三類、地域南北教學內容略有不同。不過由於以科舉為導向,內容往往窄而與現實脫節,加上私塾常僅被視為落第士子餬口工作,不容易有教育成效。
(二)書院前的私學
1、春秋戰國,私家教育與學說風行。
2、漢代出現提供大學教育私塾,私塾學生主要專研一經,符合漢代任官須通經之限制。私學課程與官學並無大異,皆以出仕為目的。
(三)書院興起
1.書院源於唐代,為官方藏書、校書處。唐末五代,書院受佛教禪林精舍影響成立,補充此時官學之不足。
2.北宋初官學尚不發達,教育功能寄於私學;而後書院不敵官學與科舉而衰落;到南宋書院以流於形式。直到朱熹等人復興,主張為教育而讀書,以科舉為餘事,反科舉官僚主義成為書院復興之後的特色。此外,書院也成為反對權相、政治腐敗的發聲地。
3.元代,國家將私人講學收編為書院,將書院及主持者納入國家官僚體系,書院水準下降。
4.明代,君主既將書院貶斥為偽學邪說以打壓,亦配給科舉名額以利誘。
5.清初,主政者畏懼反清復明勢力而禁止;後倡辦書院,以集中士人便於監督。多數書院主要還是為容納入不了官學的士子,仍以應舉為目的。不過由於經費獨立,部分官督私辦書院,仍帶有學術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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